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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公布!

  • 分类:宜居中国
  • 作者:网信滦南
  • 来源:网信滦南
  • 发布时间:2020-04-2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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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符合河北省情的市、县级智慧城市发展路径,打造具有河北特色、全国先进的智慧城市范例,引导和推动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河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规划部署。

《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公布!

【概要描述】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符合河北省情的市、县级智慧城市发展路径,打造具有河北特色、全国先进的智慧城市范例,引导和推动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河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规划部署。

  • 分类:宜居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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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4-2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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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要通过夯实智慧城市建设基础、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构建智慧民生服务体系、打造数字孪生城市等途径,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真正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智慧城市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深度融合,是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新形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这一重要论述,为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让城市更聪明、更智慧是城市治理的必然要求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城市治理经受大考。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疫情防控、城市治理提供了强大科技支撑。

一是支撑政府部门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运用大数据对疫情的传播速度、传播区域、传播趋势等进行分析,可以实时监测疫情动态,为疫情联防联控提供服务支撑;可以优化公共资源的协同调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满足危机应对和治理需求;可以帮助政府部门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为出台各种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为公共服务赋能。信息技术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实时疫情、科普宣传、居家购物、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人们可以通过移动终端,了解最新疫情状况、权威解读、防治措施;通过健康码,可以根据个人的活动轨迹、活动场所、乘坐的交通工具、消费记录等大数据判断健康状况;学生通过线上教育平台或网络授课等方式,做到了“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线上诊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疫情期间人们的就医需求。疫情不仅倒逼社会治理不断完善,也按下了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快进键。对我省而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使城市更聪明更智慧,真正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夯实智慧城市建设基础

做好顶层设计,结合城市自身优势和特点,因地制宜做好智慧城市规划工作,同时要考虑区域内其他城市的规划,做到区域内城市间的协调统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建立常态化培训体系,培养既熟悉信息技术又精通智慧城市运营的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按照公平竞争、利益共享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和企业参与到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中来。强化安全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应急管理平台,完善容灾备份系统,做到智慧城市全流程、全领域安全可控。

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水平

智慧政务系统是打造智慧城市的核心。智慧政务要做到“三个一”:一个城市综合管理中心。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精准掌握城市综合运行情况,包括城市建设、地面沉降、水文地质、生态环境等。一张可视化管理地图。以空间化和网格化分析手段,为城市构建三维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形成多图层的大数据图,实现二维地图的浏览、图层叠加,三维场景浏览漫游、场景切换、动态导航等功能,为公众提供生活服务,为企业提供商用服务。一套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在遵循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制定本地区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做到信息安全管理标准统一、数据交换标准统一、运维服务标准统一,实现各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的共享协同。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智慧城市是数字经济的重要载体,数字经济是智慧城市的基础支撑。发展数字经济,一是打造基于城市开放数据的创新应用平台。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基于开放数据的增值开发和创新应用,促进数据资产的交易流通,释放数据红利,提升数字经济活力。二是加快5G网络建设,深化融合应用。高速率、大容量、低时延的特性,使5G网络成为实现万物互联、各种技术创新应用最关键的基础设施。三是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构建智慧民生服务体系

智慧城市的目标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智慧城市的成效。构建智慧民生服务体系,一是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及应用,为群众提供本地化、统一入口的公共信息服务。二是建立一站式线上线下办事大厅,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三是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市场运作、资源共享、一卡多用的原则,推广应用集政务服务、社会保障、生活服务于一体的市民一卡通,并围绕群众需求不断创新应用场景,提升民生服务水平。

打造数字孪生城市

数字孪生城市是物理城市在网络空间的映射,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计算机视觉等信息技术,在网络空间再造一个与现实物理城市相对应的孪生城市。数字孪生城市实现了物理城市的全要素数字化、实时化和可视化,二者同生共存、协同交互。在城市规划设计方面,当涉及城市土地使用、重大项目建设时,可以在数字孪生城市上推演未来城市布局、评估项目设施影响等,让城市规划设计更科学合理。在城市治理方面,数字孪生城市可以实时采集物理城市的各种数据,全息动态感知城市状态,还能模拟突发事件发生时城市的运行状态、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与联动等情况,有效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公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符合河北省情的市、县级智慧城市发展路径,打造具有河北特色、全国先进的智慧城市范例,引导和推动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河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制定《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规划部署。

一起来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增强创新意识和社会协同意识,以全国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为指导,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产业发展的全面深度融合,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竞争力和居民幸福感,促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面向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县(市、区),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第一批拟试点建设3个左右的市、10个左右的县(市、区),打造一批新型智慧城市样板,在全省示范推广,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水平。各市试点建设范围主要指主城区,不含部分距离主城区较远、独立性较强的建制区和乡镇。县(市、区)试点建设范围主要指县、县级市以及部分距离主城区较远、独立性较强的建制区,不含乡镇。

三建设内容

按照分类指导、分级推进的方式,根据河北省市、县(市、区)新型智慧城市试点评价标准(试行),省级支持部分符合三星标准的市、县(市、区)试点建设四星级智慧城市,符合四星标准的市、县(市、区)试点建设五星级智慧城市,建设期为两年。三星以下智慧城市建设由各市自行组织。

四申报条件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申报市、县(市、区)按照市、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评价标准(试行),自行组织或委托开展自评,自评得分达到三星及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可予申报。

1、统筹协调有力

市、县(市、区)要有健全的新型智慧城市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牵头和责任部门明确,能够落实试点实施管理主体。

2、前期基础扎实

要有明确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思路和总体规划,有较好的建设基础并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依据评价标准可开展量化指标分析工作。

3、政策保障到位

市、县(市、区)政府要在财政、人才、科技、产业、金融、市场等方面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优化服务,改善环境,为试点的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创造良好的保障条件。

4、示范作用突出

要抓住当前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新技术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融合应用,破解民生和转型发展的难题。在试点过程中,注重加强标准建设,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五申报方式及评审流程

1\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2020年度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申报工作截至日期为2020年4月20日。

2.申报材料。各市可自行或委托咨询机构编制试点方案(编制要点见附件),侧脊应标明**市、**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方案。

3.申报途径。申报市、县(市、区)按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评价标准(试行)进行自评,提出四星或五星试点建设方案,以各市政府名义(县市区通过所属市)统一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行文上报。

4.材料审核。请申报市、县政府对试点方案及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试点方案后附真实性承诺。

2\评审程序

1.专家评审。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按照试点评价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试点方案进行评审,提出试点名单的初步建议。

2.现场考察。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组织专家对有关市、县进行现场考察。

3.试点批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综合考虑评审意见、现场考察情况、区域布局等因素,研究确定最终试点名单。

4.支持政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列入试点范围的市、县(市、区)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3\考核验收

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组织,各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机构(牵头单位)负责,在省级试点建设一年后开展中期考核,两年后组织验收。各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机构(牵头单位)自行组织试点建设阶段性自查。试点通过验收的,授予相应星级;没有通过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建设目标的,收回奖补资金并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

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统筹推进机制,明确具体负责领导和责任单位,积极稳妥地部署、推进和落实试点工作。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新型智慧城市的基础条件,在全面推动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从数字惠民、城市运营、产业发展等方面选择优势方向先行突破,逐步建立完善的智慧城市体系。

2、全力抓好创建

各市县要对照建设标准,认真进行自评,通过自评发现问题、找准方向、查缺补漏,力争形成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要敢于探索,争取在新型智慧城市特色应用、运营模式、资金投入等领域取得突破。鼓励各市组织所属县(市、区),参照省里试点评价标准,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市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

3、助力疫情防控

试点建设应加强公共卫生健康和市民服务功能,要重点考虑到极端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方案。结合此次新冠疫情防控,重点建设智慧公共卫生健康应急系统,实现疫情监测、疫情追踪、疫情分析和疫情信息服务。同时要在智慧出行服务、智慧物流供应、智慧交通监管、智慧社区防控、智慧居家办公等领域加强应用开发,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支撑能力。

据悉,本次试点评价标准属于试行,后期会根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需要和技术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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